日前,《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面向社会公布,请社会、舆论广泛参与和监督《区划》的实施。
近年来,辽宁省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值3007.9亿元,比2009年增长16.6%,实现海洋生产总值2560亿元。截至2010年底,全省开发利用海域面积约56.6万公顷,人工岸线占全省大陆海岸线70%。
《区划》目标明确指出,至2020年,已建和新建海洋保护区面积占到区划面积11%以上;
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5万公顷;
合理控制围填海规模在25300公顷以内;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00公里。
《区划》划定旅游休闲娱乐区31个,总面积近千平方公里。
辽宁省是我国沿海最北部省份,全省直接入海河流6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9条。辽宁省海域是我国水温最低的区域,辽东湾沿岸为我国冰情最严重海区,因此也形成了重要的渔业资源区。
东起鸭绿江口,西至辽冀海域行政区域界限,向陆一侧至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陆海岸线,区划海域总面积41300平方公里。
此次《区划》确定了全省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海岸基本功能区分8个类别共167个,近海基本功能区分6个类别共21个,并制定实施海洋功能区划的具体措施。
另外,《区划》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批准实施两年后,可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