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确认全国262个省、市县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绥中县榜上有名。我省仅有11个区县入选其中。
全域旅游,是指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推进全域旅游,是我国新阶段旅游发展战略的再定位,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能有效将国内旅游从景点旅游模式转向全域旅游模式。全域旅游能实现九大转变:一是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二是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三是从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的封闭式管理体制向导游自由有序流动的开放式管理转变;四是从粗放低效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五是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六是从旅游企业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七是从景点景区内部的“民团式”治安管理、社会管理向全域旅游依法治理转变;八是从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九是从景点景区接待国际游客和狭窄的国际合作向全域接待国际游客,全方位、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转变,最终实现从小旅游格局向大旅游格局转变。
据了解,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时间。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和新增就业贡献率20%,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的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将优先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凡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