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再培育89个省级特色乡镇,全省特色乡镇的总数将达到139个。
近日,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2017年特色乡镇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特色乡镇申报范围、数量及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此次特色乡镇申报范围为全省行政建制乡镇,但不包含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在数量上实行总量控制:沈阳、大连各10个,鞍山、抚顺、本溪各8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各5个。
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我省特色乡镇建设首先要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申报特色乡镇,要依托现有产业,而且产业定位要精准,特色要鲜明。要从产业特色、带动作用、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快特色城镇的培育,使特色乡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要打造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要从城镇风貌、镇区环境、美丽乡村等方面开展特色乡镇建设。特色乡镇的城镇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应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要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
此外,在文化方面,要从文化传承、文化传播等方面开展特色城镇文化建设。传统文化要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得到活态传承,使其成为特色乡镇独特的文化标志,并与产业融合发展,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
特色乡镇建设是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路径,也是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因此,要从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特色乡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