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出游,不要贪图便宜,要警惕通过传单推销旅游的诈骗行为。
近日,沈阳市居民付先生夫妇在晨练时看见印着“某某旅游”字样的传单上的各条线路价格都很“合适”,于是选择了参与当月坐火车往返四川旅游的线路。后来按照传单上的电话指引,到了一处公寓楼内交了团费,但是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也没有索要发票、收据等任何凭证。付先生夫妇在随团游玩的时候发现,住宿及餐食都比较差,并没有当初旅行社答应的条件,付先生夫妇觉得被“忽悠”了,便在行程结束后到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工作人员根据付先生夫妇提供的传单上的名称进行查询,并未发现有此名注册备案的旅行社。付先生提供的交钱地址也不是任何旅行社及门市部的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无人应答。因为不是旅行社组织的出游,也无法找到为此负责的旅行社进行双方调解,付先生夫妇的诉求无法实现。
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出游,不要贪图便宜,要警惕通过传单推销旅游的诈骗行为。旅游者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绝不仅仅指“事后”维权,出游前怎样才能保护好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更为重要。
沈阳市旅游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旅游者,在跟团出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索要发票或收据并加盖公章。如果遇见问题,可拨打12301对旅行社进行投诉。但在投诉的时候要说明旅游合同上公章显示的全称,如果游客提供的名称不确切,投诉件将会被系统退回。如果确认被骗,应直接联系司法机关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