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发放300万元旅游惠民消费券
推出12项举措,扩大市场消费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与振兴,陆续推出十二项举措,支持文化旅游业克服疫情影响,扩大市场消费,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扶持方向。启动2019年度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工作。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绩效评价和后续监督检查,视疫情影响予以适当调整。
同时设立旅行社纾困扶持专项资金。对两年以来经营状况稳定,且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旅行社,主动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按2019年度经营综合情况和社会贡献度综合排名顺序予以补贴。
对招徕外埠游客的旅行社等企业给予奖励。对旅行社等“引客入连”实施专项奖励。奖励期限为自本措施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接待游客来连参加“大连一日游”,旅游行程含1个3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按不高于20元/人次进行奖励;组织接待游客来连旅游,入住我市酒店、宾馆一晚,旅游行程含1个3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按不高于40元/人次进行奖励;入住酒店两晚及以上的,旅游行程含2个3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按不高于60元/人次进行奖励。
旅游企业组织来连的旅游专列,单次专列人数在500人以上,每列奖励5000元。旅行社组织来连的旅游包机,单次包机人数在80人以上,每架次奖励10000元。包机游客抵连,旅行社接待按上款标准补贴兼得。
为了鼓励大连人游大连、外地人游大连,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放300万元旅游惠民消费券。每张面值20元,共发放15万张,每人限领两张,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仅用于抵值购买门票,在A级景区和博物馆使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上网使用费实施优惠。协调市通信管理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并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政府发布停、开业令为准)免缴专线及宽带使用费。
针对旅行社因疫情引发的法律纠纷,积极提供援助,设立旅行社法律问题志愿者工作小组,为旅行社应对旅游纠纷和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服务,降低法律风险,减少实际损失。